形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成语

摘要:形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成语有哪些?形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成语主要有:一清二白、廉洁奉公、路不拾遗、一丝一毫、道不拾遗、夜不闭户、掠人之美、秋毫无犯等10个成语。

据为己有
据:占据。以不正当的手段占据国家、集体或他人的钱、财、物品等。一般作谓语、宾语。

海不扬波
比喻太平无事。

一丝一毫
形容极少或极小的一点儿。毫:一厘的十分之一;丝:一毫的十分之一。形容十分精密。一般作定语、宾语。

秋毫无犯
秋毫:动物秋后新换的绒毛。比喻十分纤细之物。形容军纪严明;对百姓无丝毫侵犯;也形容为人清正廉洁。用作褒义。一般作谓语、定语。

路不拾遗
遗:失物。路上没有人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捡走。形容社会风气好。紧缩式;作宾语、定语;含褒义,形容社会风气好

道不拾遗
遗:丢失的东西。东西掉在路上没有人捡走;据为己有。形容社会风气很好。也作“路不拾遗”。一般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。道不拾遗的意思

掠人之美
掠:夺取;美:美名。夺取别人的成绩、荣誉归己所有。含贬义。一般作谓语、宾语。

廉洁奉公
廉洁:清白;奉公:奉行公事。指人不贪污;不受贿;一心为公。含褒义。一般作定语、谓语。

一清二白
清清楚楚;明明白白。也指非常清白;没有污点。用作褒义。可用于人或事。一般作谓语、定语、补语。

夜不闭户
夜里睡觉不用关门。形容社会秩序、风气很好。含褒义。常跟“道不拾遗”连用。一般作主语、谓语、宾语、定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