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法制社会的四字成语

摘要:形容法制社会的成语有哪些?形容法制社会的成语主要有:知法犯法、执法如山、法外施仁、横行不法、以身试法、贪赃枉法、无法无天、舞文弄法等10个成语。

无法无天
法:法纪;天:天理。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;任意干坏事。现多形容违法乱纪;不受管束。用作贬义。一般作谓语、定语、补语。

以身试法
身:亲身;指生命;试:尝试;法:法律;刑法。拿性命去尝试法律。含贬义。用作书面语。一般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。

徇私枉法
迁就私情而违反法纪。

贪赃枉法
贪赃:官吏接受贿赂;枉法:歪曲和违背法律。指贪污受贿;违法乱纪。用作贬义。形容人的贪欲。一般作谓语、定语。

执法如山
执行法令像山一样不可动摇。形容执法严厉。含褒义。形容执行法令非常坚决。一般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。

疏而不漏
意思是天道公平,作恶就要受惩罚,它看起来似乎很不周密,但最终不会放过一个坏人。比喻作恶的人逃脱不了国法的惩处。

舞文弄法
舞、弄:耍弄,玩弄;文:法令条文;法:法律。歪曲法律条文,舞弊徇私。联合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含贬义

法外施仁
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。紧缩式;作宾语、分句;指宽大处理罪犯法外施仁的意思

知法犯法
知道法律;却违反法律。含贬义。一般作谓语、分句。

横行不法
指不守法纪,放肆妄为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贬义,指肆无忌惮做违法的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