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以前发生过的事的成语有哪些

摘要:形容以前发生过的事的成语有哪些?形容以前发生过的事的成语主要有:屈指可数、清风明月、记忆犹新、念念不忘、言犹在耳、覆车之轨、耿耿于怀、重蹈覆辙等9个成语。

屈指可数
扳着手指就可以数清楚。形容突出的人或事。一般作谓语、定语。

耿耿于怀
耿耿;形容有心事。老是放在心里;不能忘怀。形容有无法排遣的心事。常用于对不愉快的事情不能忘怀;有时含有气愤或不满的意味。一般作谓语、定语。

清风明月
只与清风、明月为伴。比喻不随便结交朋友。也比喻清闲无事。联合式;作宾语;比喻清闲无事

蹈其覆辙
蹈:踩;覆:颠倒;辙:车迹,指道路。重走别人翻车的路。比喻不接受教训,重犯别人犯过的错误。

念念不忘
念念:一遍遍地思念。时刻思念;永不忘记。用来指时刻挂在心上的见到过或接触过的人或事。一般作谓语。

记忆犹新
犹:还;仍然。对过去的往事仍然刻记得清清楚楚;好像刚刚发生一样。形容印象极其深刻。多指对过去的较重要的事情记得很清楚。一般作谓语、定语。

言犹在耳
话音还在耳边回响。形容对人家说的话印象很深;还记得很清楚。一般作谓语。

覆车之轨
轨:车辙。翻车的辙迹。比喻失败的教训。覆车之轨的意思

重蹈覆辙
重:再一次;蹈:踏上;覆:翻倒;辙:车轮轧出的痕迹。再走翻过车的老路。比喻不吸取失败的教训;重犯过去的错误。一般用于劝说、希望和警告的场合。一般作谓语、宾语。